各鎮街、園區、相關單位:
為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應用示范,打造創新資源集聚、組織運行開放、治理結構多元的綜合性產業技術創新平臺,提升全區自主創新能力和科技進步水平,現將九龍坡區第三批企業技術創新中心認定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2年6月30日前。
二、申報條件
(一)九龍坡區行政區域內(不含重慶高新區直管園)注冊的企業、技術機構、高等學?;蚩蒲性核姆种C構等。
(二)基本建立了區級企業技術創新中心的組織和運行體系,具有行業公認的技術研發優勢、領軍人才和團隊。有明確的研發項目和實施計劃,有健全的規章制度、管理辦法和激勵機制,能夠為技術創新中心建設和發展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經費、儀器設備支持。
(三)配備專職管理和研發人員,專職研發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者占技術創新中心總人數比例不得低于50%,直接從事技術開發的人員中有碩士研究生或具備高級職稱以上的研發人員。
(四)上一年度報統研發經費投入占比不低于3%,擁有核心專利并形成產品1項以上。
(五)具有相對固定的研究開發場所,固定研發場地面積不少于500平方米,研發設備原值總價不低于1000萬元。
(六)多個單位聯合建設區級企業技術創新中心的必須有聯合建設協議書、明確牽頭組建單位,以及各單位在區級技術創新中心建設與運行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其中,牽頭組建單位自身的科研條件、研發人員、科研項目、科技成果必須占60%以上。
三、申報材料
(一)《九龍坡區企業技術創新中心申報書》(以下簡稱《申報書》)。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可研報告》)。
(三)企業營業執照。
(四)企業上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五)有關自主知識產權的證明材料(如專利、著作權證書等)。
(六)牽頭組建單位申請前在國家部委(公司)、地方各部門立項開發的項目和產品的有關證明材料。
(七)已完成的主要科研、技術攻關項目的有關成果證明材料。
(八)科技人員名單和學歷、職稱證明。
(九)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四、申報要求
(一)請各鎮街、園區積極組織轄區企業申報并對企業申報資料進行初審蓋章,申報材料裝訂成冊(簡裝,不用塑料封面)一式三份,報送至區科技局科技企業科(九龍坡區西城鏡園5幢3樓302室)。
(二)《申報書》、《可研報告》等電子文檔發送至電子郵箱cqjlpkjj@163.com。
附件:九龍坡區企業技術創新中心申報書
(此頁無正文)
重慶市九龍坡區科學技術局
2022年5月27日
(聯系人:章曦予 朱睿,聯系電話:6878265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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